{{ $t('FEZ001') }}chinchin
{{ $t('FEZ002') }}教學組|
一、依據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99年1月6日(99)兒美字
第002號函辦理。
二、徵集對象:全國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在籍學生及幼稚園
學生。
三、送件類別:繪畫(寫意畫、寫生畫、水墨畫)、貼畫、版
畫、美術設計、集體創作。
四、各校總送件數量:國小最多60件、國中最多30件、幼稚園
最多20件,集體創作每校最多2件。
五、臺北縣初選送件日期:99年4月10日前送至米倉國小(臺
北縣八里鄉米倉村龍米路2段129巷1號)。
六、詳細活動辦法請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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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0-01-26
{{ $t('FEZ014') }}2010-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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