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對象:本縣各國民小學在學學生三~六年級為限,以班級為單位提出申請。
活動內容:以校外教學方式辦理,每梯次參訪行程以三小時規劃,並選定體驗營套餐行程,體驗體育場運動設施,套餐行程詳見(附件二)。
活動項目:以新莊體育場及樹林體育場核定辦理種類為原則,詳細活動項目簡介請參酌(附件一)。活動日期:
99年4月12日至6月30日,請各校自行擇定日期辦理。
活動時間:
上午場次每日上午9:00起~12:00止(例假日除外)。
下午場次每日下午13:30起~16:30止(例假日除外)。
經費補助原則:凡經核准之班級,其所需經費由本局依下列補助 項目,補助各班金額以6,000元為限(含車資、保險、茶水、誤餐費、雜支等),不足部份由學校自行籌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