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chinchin
{{ $t('FEZ002') }}教學組|
一`依據本府文化局99年3月26日北文推字第0990004465號函辦理。
二`參加對象:(參選者須具備下列二項條件之一)
(一)本籍(或設籍)臺北縣,或在本縣居住、就學、就業者,對藝文創作有興趣之文藝愛好者皆可參加(符合前述資格之一者,作品題材不拘)。
(二)作品內容為反映臺北縣風土民情者,則不限資格。
三`報名方式:
(一)參選稿件上請勿書寫作者姓名亦不得加註任何記號。
(二)請詳細填寫報名表1份(如以參選資格第一項規定參賽者,另需檢附身份證或學生證、工作證明等相關證明資料影本1份),連同作品一式4份,掛號郵寄或親送臺北縣政府文化局藝文推廣科蘇小姐收,務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臺北縣文學獎」及徵選「類別」。
(三)收件日期:即日起至99年7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四`詳細辦法請見附件或洽(02)2960-3456分機5984蘇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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