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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據行政院客家委員會99年1月19日客會文字第0990001175號函辦理。
2.行政院客家委員會98年度客語能力認證考試已於99年1月15日放榜,依據旨揭要點國民中小學生通過初級、中級暨中高級者,分別可申請新臺幣1,000元、5,000元、1萬元之獎學金。
3.本案各校受理申請至99年3月19日(星期五)截止,請轉知通過「98年度客語能力認證考試」之學生填表申請,並檢附客語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影本;各校受理申請後,請於4月6日(星期二)前造具學生初審合格清冊併同申請表及客語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影本等寄至本局承辦人劉耿銘輔導員,以利彙整計畫書報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申請。
4.旨揭要點及表件電子檔可至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網站(http://www.hakka.gov.tw/主動公開資訊/法規及行政規則)查詢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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