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weva1978
{{ $t('FEZ002') }}輔導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99年10月7日台社(二)字第0990173600號函
辦理。
二、為促進祖孫世代之間的關係融合,讓學生從小瞭解老人及
認識老人,藉由徵求創意的戲劇表演,導入家庭倫理教育
意涵,宣導民眾及學校師生更重視品德及孝道傳承,延續
優良的「孝親尊長」、「敬老尊賢」的家庭倫理教育。
三、請鼓勵學生組隊踴躍報名參加,活動計畫及相關表件電子
檔,請至教育部樂齡學習網
(https://moe.senioredu.moe.gov.tw)/最新消息區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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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0-10-19
{{ $t('FEZ014') }}201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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