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chinchin
{{ $t('FEZ002') }}教學組|
一`依據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100年1月19日(100)兒美字第009號函辦理。
二`徵集對象:全國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在籍學生及幼稚園學生。
三`送件類別:繪畫(寫意畫、寫生畫、水墨畫)、貼畫、版畫、美術設計、集體創作。
四`各校總送件數量:國小最多60件、國中最多30件、幼稚園最多20件,集體創作每校最多2件。
五`本市各校初選送件日期:各校請依規定送件數內,於100年4月11日前,統一寄(送)達「米倉國小」教務處(24945新北市八里區米倉村龍米路2段129巷1號)。
六`詳細活動辦法請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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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1-02-14
{{ $t('FEZ014') }}201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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