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weva1978
{{ $t('FEZ002') }}輔導處|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100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
理。
二、本局同意本市全程參與研習之教師核予研習時數24小時,
並公假出席,本文文號即為研習文號。
三、聯絡人:新北市立板橋國中池旭臺主任(電話
:0911588968)。
四、檢附研習相關資料1份。
{{ $t('FEZ012') }}
{{ $t('FEZ003') }}2011-06-01
{{ $t('FEZ014') }}2011-06-12|
{{ $t('FEZ005')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