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person
{{ $t('FEZ002') }}人事室|
說明: 一、查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以 二、本校同仁97學年度第2學期所申請之子女教育補助費均已核發入帳,人事室並已完成造冊。為簡化繳庫手續,茲擬具「同意由薪資帳戶扣繳」或「親自至出納組繳款」二種方式,請您於 三、另就讀私立國中、國小者,如校方表示有繳交「學費」(非雜費),請檢持「繳費證明」憑核。 四、特此通知,並謝謝您的配合,造成您的不便與困擾,尚請見諒。 五、相關訊息請詳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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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09-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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