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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於基礎訓練期間,因確定感染A型流感,其請病假時數超過規定請假缺課時數者,得申請停止訓練一案,請查照轉知。
一、 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98年11月23日公訓字第0980011947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影本1份。
二、 查上開書函略以,依「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及「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請假注意事項」規定意旨,並審酌實需及考試錄取人員權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同意考試錄取人員得檢具證明文件申請停止訓練,並得於停止訓練原因消滅之次日起15日內申請重新訓練。另基於防疫需要及兼顧考試錄取人員權益,保訓會同意從寬採認,對於考試錄取人員於基礎訓練期間因確定感染A型流感請病假者,不予列入實務訓練期間病假日數計算。又倘考試錄取人員係於實務訓練期間確定感染A型流感請病假者,亦不列入實務訓練期間病假日數計算。
(臺北縣政府98.11.30北府人三字第0981004873號)
附錄: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於基礎訓練期間,因確定感染A型流感,其請病假時數超過規定請假缺課時數者,得申請停止訓練,並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轉知。
一、 依據國家文官培訓所民國98年11月17日國訓教字第0980012128號便箋辦理。
二、 按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以下簡稱訓練辦法)第30條第1項規定:「受訓人員在基礎訓練期 間,得請公假、事假、喪假、娩假、流產假及病假。請 假缺課時數不得超過課程時數百分之二十。」第3項規定:「基礎訓練人員於正課時段請假,應由基礎訓練機關(構)學校函送受訓人員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併入實務訓練請假紀錄。」第34條規定:「受訓人員於基礎訓練期間,因公假、喪假、分娩、流產或重大傷病等事由,致超過規定缺課時數者,得檢具證明向保訓會申請停止訓練。前項人員得於停止訓練原因消滅之次日起15日內向保訓會申請重新訓練。」次按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請假注意事項(以下簡稱基礎訓練請假注意事項)第3點規定:「請假缺課時數不得超過課程時數百分之二十,因公假、喪假、分娩、流產或重大傷病等事由致超過規定請假缺課時數者,得檢具證明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申請停止訓練,並得免費重訓。受訓人員於正課時段請假,應由基礎訓練機關(構)學校函送受訓人員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併入請假紀錄。」
三、 依上揭規定之規範意旨,係審酌基礎訓練採集中密集上課方式實施,為避免基礎訓練期間受訓人員因請假過多,致影響基礎訓練之實施成效,爰明定假別及請假缺課時數之限制規定。另並將基礎訓練人員於正課時段之請假列入實務訓練請假紀錄,俾利統計實務訓練期間之請假情形。
四、 案內國家文官培訓所陳報98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於該所基礎訓練期間,因確定感染A型流感請病假時數超過課程時數百分之二十(實際 請假30小時),依前揭訓練辦法及基礎訓練請假注意事項規定意旨,並審酌實需及該員權益,本會同意該員得檢具證明文件向本會申請停止訓練,並得於停止訓練原因消滅之次日起15日內向本會申請重新訓練。
五、 另查訓練辦法第31條規定:「受訓人員在實務訓練期間之請假,比照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辦理。..事假、病假(含延長病假)..應按實務訓練月數占全年比例計算,比例計算後未滿半日者以半日計,超過半日未滿1日者,以1日計。超過之日數仍應相對延長其實務訓練期間。......」次查銓敘部98年11月18日部法二字第0983132601號函略以,公務人員確定感染A型流感請病假者,其請假日數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計算。據此,基於防疫需要及兼顧考試錄取人員權益,本會同意從寬採認,對於考試錄取人員於基礎訓練期間因確定感染A型流感請病假者,不予列入實務訓練期間病假日數計算。另倘考試錄取人員係於實務訓練期間確定感染A型流感請病假者,亦不列入實務訓練期間病假日數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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