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chinchin
{{ $t('FEZ002') }}教學組|
一、為提供本縣各國民小學有意擔任英語教學工作之現職合格教師進修機會,以強化英語教學能力,健全國小英語教學師資,特辦理本計畫。
二、報名資格:(下列各項均需符合)
(一)服務於本縣各公立國民小學現職合格專任教師。
(二)自願於99學年度起接受學校安排擔任英語教學工作(每週英語授課節數需超過總授課節數二分之一以上)。
(三)學校薦派。
三、招生人數:
(一)20學分班1班,每班30人(未達25人不開班)。
(二)一般學校:20班以下得薦派1人,21班以上60班以下得薦派2人,61班以上得薦派3人。
(三)參與活化課程實驗試辦學校:20班以下得薦派2人,21班以上60班以下得薦派4人,61班以上得薦派6人。
四、報名方式:99年2月12日(星期五)前(郵戳為憑),將甄選積分表暨學校推薦表郵寄至224臺北縣瑞芳鎮瑞濱路34號 瑞濱國小收(信封上請註明「報名參加英語教學進修20學分班」)。經審核後,另案公布錄取名單。
五、費用:
(一)由本局全額補助。
(二)上課所需之書籍文具費用,由上課學員自行負擔。
六、注意事項:
(一)上課時間為例假日時,本局同意於6個月內自行調整課務補休。
(二)寒暑假上班時間上課不得申請補休。
(三)本案為全公費培訓,參加學員不得再提出其他補助(如交通費、膳雜費等)之申請。
(四)報名錄取後,因故臨時退出而致影響其他已報名而未錄取教師權益者,應賠償本局補助之受訓經費每人新臺幣3萬6,000元整。
(五)本案錄取學員須接受完整之課程培訓,已修過相關課程之學分不予抵免。
(六)受訓學員於學期中,若遇推薦學校辦理重大活動時(校慶、運動會、親師懇談會畢業旅行),得委請學校以正式公文通知本案受委託之大專院校,本局同意核予公假登記。
七、餘請參見旨揭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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