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chinchin
{{ $t('FEZ002') }}教學組|
一 、依教育部99年1月21日台國(四)字第0990010859號函及本局98年12月31日「臺北縣99年度教學卓越獎評選暨頒獎典禮第1次籌備會」決議辦理。
二、參選資格:
(一)組別:分為幼稚園、國小、國中、高中職4組。
(二)各組之教學團隊係指本縣編制內具有合格教師資格之現職專任或長期代理教師3人(含)以上所組成之團體(代課及實習教師不得參加)。
(三)教學團隊組成之所有教師3年內均未曾獲得教育部教學卓越獎之「金質獎」。
(四)教學團隊組成之所有教師均未獲得98年度教育部教學卓越獎之「銀質獎」。
三、評選方式:包含書面資料審查、到校觀察、口頭報告及方案發表。
四、獎勵內容:
(一)特優獎:幼稚園組2個團隊、國小組4個團隊、國中組3個團隊、高中職組3個團隊。3人記功1次,其餘成員嘉獎2次。每團獎金2萬元,並推薦參加教育部複選。(代表本縣參加教育部複選,俟複選成績公布後,再依最高獎項之獎勵額度辦理敘獎,以不重複敘獎為原則。)
(二)優等獎:每組3個團隊。3人記嘉獎2次,其餘成員嘉獎1次。每團獎金1萬元。
(三)甲等獎:每組3個團隊。成員嘉獎1次。每團獎金5,000元。
五、報名資料請自即日起至99年3月12日(星期五)止寄(送)達臺北縣三重市集美國小教務處林主任收(241臺北縣三重市集美街10號),逾期不予受理,資料受理後不得更換,若以郵寄方式,請再行以電話確認(02- 89725390轉100)。
六、相關表件請自行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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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0-02-24
{{ $t('FEZ014') }}2010-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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