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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教務主任|
主旨:轉知國家教育研究院籌備處辦理第9042期「理念學校論述
建構與實踐之學校特色發展」研習班,請遴派 貴校校長、
主任或教師參加,完成報名手續並經錄取參與研習者核予
公假登記、課務排代,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籌備處99年3月8日教研課字第
0990001168號函辦理。
二、研習注意事項:
(一)研習對象:由 貴單位遴派教育相關人員,每單位2~3名,
預計60人。
(二)報名起迄時間:即日起上網完成報名手續,錄取名單隨
即上網公告,99年3月22日(星期一)截止報名(未於截止時
間上網報名者,視同棄權)。以報名優先順序錄取研習人
數,額滿為止。
(三)研習期間:99年3月29日(星期一)至99年3月31日(星期三
),共計三天。
(四)報到日期:99年3月29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9時50分止於
該處良師園1樓報到。報到當日該處備有專車,於板橋火
車站西側門方向9時準時發車;研習結束當日亦有專車由
該處送往板橋火車站(車程約需40分鐘)。(詳見該處網站
研習須知各項規定)。
(五)研習地點:國家教育研究院籌備處(臺北縣三峽鎮三樹路
二號)。
(六)研習員報到須知及課表,請逕至該處網站
(www.naer.edu.tw)研習業務項下下載上開資料及上網報名
(email務必填寫正確,以利錄取通知)。
三、提前一天住宿學員,請自行前往,並於晚上9時前到達住
宿,報名時需在備註欄註明(惟次日早餐自理),需搭專車
及素食者,請於報名時務必點選。
四、本研習供膳宿,差旅費及代課費請由各單位自理,並請 貴
單位所屬人員依規定準時報到參與研習。
五、研習員請自行攜帶盥洗用具、環保杯、環保袋,該處不另
行提供。
六、承辦人:鄭惠文小姐
(email:polly0323@mail.naer.edu.tw),電話:02-8671-1144
、02-8671-1169。
{{ $t('FEZ003') }}2010-03-18
{{ $t('FEZ014') }}201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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