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person
{{ $t('FEZ002') }}人事室|
一、 | 依據「臺北縣政府提升公務人員英語能力輔導與獎勵措施」辦理。 | ||
二、 |
查前開措施規定,通過全民英檢初、中級給予嘉獎1次;中高級、高級給予嘉獎2次及優級給予記功1次,其他相當英語能力測驗者比照上述等級獎勵。 | ||
三、 | 次查多益(TOEIC)英語測驗成績在225至545分者即相當於通過全民英檢初級(聽力測驗110分以上;閱讀測驗115分以上),餘其他等級規定詳閱檢附之CEFR分數標準參照及英檢等級與CEFR對照表。 | ||
四、 | 為協助同仁通過英語檢定,爰辦理本次測驗活動,本次測驗相關事項如下: | ||
(一) | 測驗日期及場次: | ||
1. | 第一場次:7月20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至12時。 | ||
2. | 第二場次:7月20日(星期二)下午2時至4時30分。 | ||
3. | 第三場次:7月21日(星期三)上午9時30分至12時。 | ||
4. | 第四場次:7月21日(星期三)下午2時至4時30分。 | ||
(二) | 報名方式及人數:自本年6月1日(星期二)至同年6月25日(星期五),一律採用網路報名(報名網址為 http://service.toeic.com.tw/publicURL/login.jsp?CompanyID=1000011&CheckID=2BCFZU)((請注意英文大小寫必須完全符合始得登入),每場次55人,額滿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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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報名費用:新台幣1,240元,由報考人自付,並請於報名後依限繳費,准考證預計於本年7月9日寄發。 | ||
(四) | 測驗地點:臺北縣政府511簡報室(臺北縣板橋市中山路一段161號5樓)。 | ||
(五) | 報名資格:本府各局處會及所屬機關學校、本縣各鄉鎮市公所、代表會公務人員(含約聘僱、工友,不含教師),因本次測驗僅供上揭人員報名,若經查證報名資料非上列人員,測驗當日將不得入場,報名費用恕不退費,亦不得要求延期或變更測驗地點。 | ||
(六) | 測驗日如遇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天然災害,將擇期再辦理。 | ||
五、 | 經機關(單位)同意參加本測驗人員,得以公假登記(惟府內同仁毋須再請公假)。 |
{{ $t('FEZ003') }}2010-05-05
{{ $t('FEZ014') }}2010-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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