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basara
{{ $t('FEZ002') }}註冊組|
轉知教育局要求各校國民中小學新生應依戶籍所在地區入學,以落實就近入學精神,敬請新生家長配合。
說明:
一、依教育部99年5月11日台國(一)字第0990080820A號函辦理。
二、邇來報載民眾為使其子女就讀特定學校,而有租戶籍越區就讀情事。
三、請各校加強查察,必要時進行家庭訪問,教育局將針對重點區域加以查察,以防範旨揭情事發生。
{{ $t('FEZ003') }}2010-05-24
{{ $t('FEZ014') }}2010-08-01|
{{ $t('FEZ005')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