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weva1978
{{ $t('FEZ002') }}輔導處|
說明:
一、依據該基金會99年11月9日董氏心衛字第99111621號函辦
理。
二、為深耕校園心理衛生工作,加強重視學生創傷事件輔導及
自我傷害行為防治問題,期盼能透過教師知能教育,落實
校園輔導與自殺防治工作。
(一)研討會時間:99年12月5日星期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
30分。
(二)研討會地點:台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301演講廳。
(三)本局同意全程參與者給予公假登記暨研習時數6小時。
{{ $t('FEZ003') }}2010-11-23
{{ $t('FEZ014') }}2010-12-04|
{{ $t('FEZ005')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