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weva1978
{{ $t('FEZ002') }}輔導處|
說明:
一、依據志願服務法為培訓本市各級學校志工服務助人理念與
態度,使志工明確瞭解志願服務內涵與精神,特辦理志工
基礎訓練。
二、辦理時間:100年5月4(星期三)、5日(星期四)。
三、報名方式詳見實施計畫。
四、全程參與者,核予全程參與人員12小時的基礎訓練時數,
請假者得依實際參與研習之時數核發訓練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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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1-04-19
{{ $t('FEZ014') }}201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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