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hanmao
{{ $t('FEZ002') }}體育組|
一、依據教育部國100年6月2日臺體(一)字第1000095409A號函
辦理。
二、根據相關資料顯示「就讀國小的學生」以「自行結伴出遊
」至「海邊溪河流戲水」之頻率最高。隨著天氣漸漸炎熱
,從事水域活動的頻率漸增,再次提醒務必加強宣導並留
意學童戲水安全,從事水域活動時,一定要選擇安全地點
,不要靠近危險區域,且學生應有家長陪同,避免單獨出
遊。
三、學校舉辦校外教學或活動,如涉及從事水域活動,務請於
行前加強宣導安全措施並注意場地設施,活動期間隨時留
意學生狀況,以免悲劇再次發生。
四、請貴校運用水域安全網絡,透過LED電子字幕機加強宣導
事宜,應妥善規劃學生溺水事件預防、應變與復原等相關
措施,希冀有效防制溺水事件發生,守護學生安全。
五、各級學校體育實施辦法第18條規定,學校應定期辦理水上
活動安全教育宣導,指導學生預防戲水意外事件之發生
{{ $t('FEZ003') }}2011-06-21
{{ $t('FEZ014') }}2011-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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