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servina1215
{{ $t('FEZ002') }}教務主任|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0年6月16日臺中(一)字第1000104751號函辦
理。
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自103學年度起實施,爰本(99)學
年度國小畢業生皆適用。
三、有關「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說帖簡版(草案)」、「
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說帖詳版(草案)」及相關資料
均已置於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主題網站(網址
:http://140.111.34.179/。
四、目前所規劃有關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相關內涵均屬草案,
須報行政院核定後,方為定案,俟行政院核定後,教育部
將對各界詳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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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1-06-23
{{ $t('FEZ014') }}2011-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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