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li1061
{{ $t('FEZ002') }}輔導處|
一、承辦暨安置學校:埔墘國小、秀朗國小、中和國小、丹鳳
國小、新店國小、樹林國小、汐止國小、光榮國小、鷺江
國小、中園國小、中正國小、土城國小、淡水國小、同榮
國小、思賢國小、實踐國小、興南國小、瑞芳國小、豐年
國小、廣福國小、二重國小及林口國小等22校。
二、申請資格:具備資賦優異特質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戶籍設於本市且100學年度就讀公私立國民小學二、三、四、五年級之學生。
(二)戶籍設於本市且經「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縮短修業年限及升學辦法」審議通過,將於101學年度就讀國民小學三、四、五、六年級之學生。
(三)居所地址設於新北市且符合上述第一項或第二項條件之僑生。
三、鑑定方式:依據「特殊教育法」第十六條及「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採多元多階段方式辦理鑑定,分初選評量及複選評量兩階段。
四、實施計畫公告及申請表件索取:
(一)實施計畫自100年10月11日(星期二)起於本市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www.sec.ntpc.edu.tw)及各國民小學學校網站公告。
(二)申請表件(含特質檢核表)自實施計畫公告之日起,至各受理申請學校警衛室或輔導處免費索取。
五、相關申請作業時程(請向欲就讀之承辦暨安置學校辦理申請):
(一)初選申請:100年11月9日(星期三)至100年11月10日(星期四)。
(二)複選申請:101年01月9、10日(星期一、二)及101年01月7日(星期六)說明會時間。
六、實施計畫公告請至本市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www.sec.ntpc.edu.tw)連結下載,另檢附本市國小一般智能資優班學校責任區域劃分表(如附件),若有
任何資優學生相關問題,皆可洽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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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1-10-11
{{ $t('FEZ014') }}2011-10-22|
{{ $t('FEZ005')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