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旨在透過語文教學專業學習,協助本市特教教師教學
專業知能成長,落實特殊教育需求學生教學與評量工作。
二、研習對象:
(一)本市國中、小資源班及各類巡迴輔導教師。
(二)請國中、小開設資源班語文領域課程但未參與本局98學
年度、99學年度辦理之資源班語文工作坊之特教教師踴
躍參與。
(三)以參加過各年度第一階段概念性課程者優先錄取。
三、研習時間:101年1月至101年6月,共7場次。
四、研習地點:第1場於國光國小辦理,其餘場次皆假光榮國
小辦理。
五、報名相關事項:報名方式分為全程報名(共7場次)及單場
報名等方式,請詳閱實施計畫。
六、注意事項:
(一)本局同意核予錄取人員公假派代登記參加。研習課程如
遇假日,本局同意教師可於6個月內辦理補休,惟課務
自理。
(二)報名經錄取後請全程參與。不克出席者,請依本局相關
流程辦理取消或請假事宜(詳見研習計畫)。
(三)依據「新北市國民中小學提升學生國語文能力四年計畫
」,擔任國語文教學之教師每學年應至少參加6小時國
語文教學相關研習。本局將逐年規劃各項教學專業能力
培訓,並控管教師研習進修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