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weva1978
{{ $t('FEZ002')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本府100年12月14日北府民宗字第1001811064號函辦
理。
二、參加團體填妥「新北市101年元旦升旗活動團體報名表」
(如附件),請於100年12月22日(星期四)中午前傳真至(
02)8965-0569(並以傳真(02)29660844副知本局以便確認
參加團體、人數及聯絡窗口)即可完成報名,活動當日請
領隊代表前往團體報到區簽到,並領取活動紀念品-國旗
頭巾(參加活動之團體成員每人1份)。
{{ $t('FEZ012') }}
{{ $t('FEZ003') }}2011-12-22
{{ $t('FEZ014') }}2012-01-02|
{{ $t('FEZ005')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