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alicekao
{{ $t('FEZ002') }}教學組|
一送件日期:3/19~23
二徵集對象:全國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在籍學生及幼稚園學生。
三參加作品:
(一)、類別:繪畫(寫意畫、寫生畫、水墨畫)貼畫、版畫、美術設計、集體創作。
(二)、規格:1.個別創作40x55公分以內形狀不拘,可依畫題內容自行決定畫紙形狀
2.集體創作(全開紙為限,作者三—四人為限)
3.水墨畫以能裱於四開圖畫紙上為限(並請裱妥)
(三)、內容:不拘,但必須是兒童本人的創作品,為使兒童體驗各種表現素材,請少用彩色筆作畫。
(四)、參加數量:各學校按班級數送件(小學每校最多六十件,國中最多三十件,幼稚園最多二十件,集體創作每校最多二件)
(五)、標籤由各校自製規格如後表一式兩聯,並以正楷寫各欄(不可潦草),貼在作品背面右小角(指導老師限填一人)。甲聯實貼,乙聯浮貼。
三、送件日期:
(一)、初選:各校按規定件數於民國101年4月15日以前送達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指定之學校參加複選。
(二)、複選: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自行辦理複選,並將作品於4月25日前寄台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7號(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並附複選評選委員名單。
(三)、決選:民國101年5月上旬在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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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2-02-17
{{ $t('FEZ014') }}201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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