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person
{{ $t('FEZ002') }}人事室|
一、 | 依新北市政府101年2月9日北府人考字第1011170004號函辦理。 | ||
二、 | 請各機關學校配合辦理事項如下: | ||
(一) | 本局網站首頁業加入「經濟部OTOP愛旅遊網站(網址:http://travel.otop.tw)」連結,鼓勵同仁前往該網站瀏覽本案23條旅遊路線與相關優惠資訊。 | ||
(二) | 請於內部相關會議、適當活動場合及電子公布欄將前揭旅遊路線與相關優惠資訊宣導同仁周知,並納為規劃辦理文康活動之參考行程。 |
{{ $t('FEZ003') }}2012-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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