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鑑定流程:欲申請藝術才能美術班鑑定安置者,需先通過
聯合書面審查或取得聯合術科測驗成績。
二、簡章公告及報名表件索取:
(一)簡章自101年3月21日(星期三)起於本市特殊教育資訊
網(http://www.sec.ntpc.edu.tw)及各國民小學、藝
術才能(美術)班招生學校網站公告(請貴校自行連結公
告)。
(二)報名表表件自101年3月21日(星期三)起,請至藝術才
能(美術)班招生學校免費索取。
三、聯合書面審查暨聯合術科測驗:
(一)申請資格:戶籍設於本市且100學年度就讀各公私立國
民小學二、三、四、五年級學生(各校招生名額請參閱
美術班招生簡章之各校招生資料表)。
(二)相關申請作業時程(備齊資料至自強國小或淡水國小辦
理報名):
1、書面審查申請:101年4月10日(星期二)至4月11日(星
期三)。
2、術科評量申請:101年4月23日(星期一)至4月25日(星
期三)
3、術科評量:101年5月20日(星期日)。
四、藝術才能美術班招生:
(一)招生學校:永平國小、新埔國小、淡水國小、修德國小
、泰山國小及自強國小等6校。
(二)報名資格:需先通過聯合書面審查或取得聯合術科測驗
成績。
(三)報名日期:101年6月6日(星期三)至6月7日(星期四),
備齊資料擇一校為錄取分發意願學校,並至該校辦理報
名。
(四)錄取公告:101年6月15日(星期五)公告於各招生學校網
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