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person
{{ $t('FEZ002') }}人事室|
一、 | 相關文號:本局101年3月28日北警督字第1011413068號函。 | ||
二、 | 為促進本局暨中央各機關、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及桃園縣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醫院等現職未婚之公人員(含臨時人員)交誼,增進兩性良性互動及情感交流,並擴大社交生活領域,爰規劃辦理旨揭活動,請有意參加之中央各機關、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及桃園縣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醫院等現職未婚之公人員(含臨時人員),至本局知訊服務網(http://www.police.ntpc.gov.tw)查詢活動及下載報名表,並依規定程序完成報名手續。 | ||
三、 | 本次聯誼活動費用為新臺幣1,400元,有關活動日期、地點及人數等相關事宜如下: | ||
(一) | 日期:101年6月2日(星期六)8時30分至18時。 | ||
(二) | 地點:五股-準園生態莊園(新北市五股區新五路2段70號)。 | ||
(三) | 人數:40人(男、女生各20名,本局得視報名情況,酌予調整人數)。錄取總成績之50%,以符應各校之需求。 | ||
(四) | 參加對象:(須年滿20歲以上之未婚者) | ||
1、男生:本局所屬現職員警(含行政人員)。 | |||
2、女生: | |||
(1)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現職未婚之公人員(含臨時人員)。 | |||
(2)邀請下列機關教職人員參加: | |||
甲、中央各機關、臺北市、基隆市及桃園縣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現職未婚之公人員(含臨時人員)。 | |||
乙、三軍總醫院、榮民總醫院、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國泰綜合醫院、長庚紀念醫院、馬偕紀念醫院、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亞東紀念醫院、天主教耕莘醫院、署立臺北醫院、佛教慈濟綜合醫院新店分院、恩主宮醫院、署立雙和醫院之現職未婚醫護人員。 | |||
丙、新竹以北公私立大專院校教師。 | |||
丁、其他由本局邀請之單位。 | |||
(五) | 活動方式:1日遊,踏青、聯誼。 | ||
(六) | 集合地點:本局(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2號)。 | ||
(七) |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1年5月16日(星期三)17時30分止,逾期恕不受理。 |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101.04.24北警督字第1011608905號)
{{ $t('FEZ003') }}2012-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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