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jessieho
{{ $t('FEZ002') }}輔導組|
一、受理申請學校:厚德國小、秀山國小、碧華國小、後埔國小、中信國小。
二、申請資格:
具備音樂才能特質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戶籍設於本縣且97學年度就讀各公私立國民小學二、三、四、五年級學生。
2.戶籍設於本縣且經「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縮短修業年限及升學辦法」審議通過,將於98學年度就讀國民小學三、四、五、六年級之學生。
3.居所地設於臺北縣且符合上述第一或第二項條件之僑生。
三、鑑定方式:依據「特殊教育法」第七條及「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第十六條採多元多階段方式辦理鑑定,分書面審查及音樂才能評量二種方式辦理。
1.書面審查:符合申請資格且曾?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音樂競賽表現特別優?,獲前三等獎項者。
2.音樂才能評量:符合申請資格之一般學生可採此管道申請鑑定,評量分為性向測驗與術科測驗兩階段。
四、實施計畫公告及申請表件索取:
1.實施計畫自98年4月6日(星期一)起於本縣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www.sec.tpc.edu.tw)及各國民小學學校網站公告。
2.申請表(含特質檢核表)自實施計畫公告之日起,請至受理申請學校警衛室或輔導處免費索取。
五、相關申請作業時程(請向各受理申請學校辦理申請):
1.書面審查申請:98年4月13日(星期一)至98年4月14日(星期二)。
2.音樂才能評量申請:98年4月20日(星期一)至98年4月22日(星期三)。
※詳細實施計畫內容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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