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一、國民教育法。
二、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
三、教育部補助辦理精進教學要點。
貳、目的:
一、建構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及支持系統,形塑社群文化。
二、深化教師在職進修之品質與效能,深化專業內涵。
三、發展在地化之適性、多元、創意之教材、教法與評量,創新適性教學。
四、營造優質之教學實施關係與環境,建構支持網絡。
參、說明:
教學專業自主的提昇,除了仰賴教師自身不斷反省與改進外,亦需教師間專業對話;分享與討論學科專業、課程與教學、班級經營與輔導、學習與評量等相關議題。由於各學科領域的內涵及教學方式殊異,教師可募集校內同領域、跨領域教師或校外夥伴學校教師,成立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增進教師同儕的專業成長。
「教師專業學習社群」非僅止於教師專業知能的成長或個別興趣的追求而已,而是要集合教師社群的力量,以「改進教學」為主軸,關注於提升學生學習成效。「教師專業學習社群」是指一群志同道合的教育工作者所組成,持有共同的信念、目標或願景,為致力於促進學生獲得更佳的學習成效,而努力不懈地以合作方式共同進行探究或問題解決。
肆、補助對象:
一、參與98學年度「教育部辦理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學校。
二、本縣所屬公、私立國民中、小學。
伍、辦理方式:
一、規劃工作:
(一)召開會議:由學校校長召集各處主任、領域課程小組召集人及學年代表等相關人員,配合縣市年度之目標重點,權衡本身背景及需求,規劃辦理學校之精進教學計畫。
(二)擬訂計畫:年度精進計畫內涵,除包括學校本位之教師專業成長活動外,並應優先鼓勵校內教師以「改進教學」為主軸成立專業學習社群或提出研究方案。
(三)專業支持:提供教師或教師社群充分的支持與鼓勵,並協助教師運用學習所得,改善學生學習成效。
二、執行方式:
(一)學校可依學校發展或教師需求,推動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其類型可包括:「年級別」、「學科/領域/學群」、「學校任務」、「專業發展主題」等。
(二)學習社群進行方式可包括:教學觀察與回饋、教學檔案製作、主題探討(含影帶、專書)、主題經驗分享、校外專題講座、新進教師輔導、新課程發展、教學方法創新、教學媒材研發、行動研究、協同教學、同儕省思對話、標竿楷模學習、案例分析、協同備課等。
(三)學校提出「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實施計畫」(如附件1),並彙整「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申請書」(如附件2)後,送縣市政府初審。
(四)教師可自願組織專業學習社群,24班(含)以下學校每一社群以4人為原則,25班(含)以上學校每一社群以6人為原則,並推舉一位教師擔任召集人,向學校提出「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申請書」。
(五)參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學校,每一社群需有一半的成員係參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含召集人在內。
(六)進度規劃:於執行期限內,每年社群活動次數不得少於12次,須於次年1月底前執行完畢。
(七)成果報告包含前言、量之分析(如:經費核撥數與結餘數、社群名稱與數量、社群參加人數、活動場次數量及名稱)、質性資料與分析(如:歷次活動或會議記錄、研發之課程或教材教法、教師專業成長提升與學生學習成效之客觀分析、學校組織文化之改變,或教師需求滿意度分析等),以及活動書面資料與相關照片,1場專業學習社群活動影音檔。
陸、補助項目、額度及標準:
一、申請補助額度:每社群2至5萬元,每校申請以不超過10萬元為限。
二、經費支出項目及標準:
(一)講師鐘點費:
1. 內聘講座,每節(以50分鐘計)800元,校內教師分享不得支領引言費或鐘點費,需於計畫中說明邀請對象及引言方向。
2. 外聘國內專家學講座,每節(以50分鐘計)1,600元。需於計畫中說明邀請對象及引言方向。
3. 學者專家引言費:新臺幣1,000元。同一場次之學者專家不得兼領講師鐘點費及引言費,校內教師分享不得支領引言費或鐘點費。需於計畫中說明邀請對象及引言方向。
(二)教材教具及參考書籍費:各校申請之參考書籍費不得超過總金額之20%。購買用於教師專業成長之書籍需開列書單,並說明與社群運作之相關性,同一本至多購買2冊輪流借閱。
(三)場地佈置:每場2,000元。
(四)資料費:每1場得申請200元,每一個社群最多申請3000元。
(五)膳食費(含茶水費):80元。過膳食時間方可編列膳食費(含茶水費);未過膳食時間膳食費及茶水費均不可編列。
(六)雜支:總金額之百分之5。
柒、計畫提送:
一、申請期間:
(一)已核定為98學年度「教育部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學校,因配合教育部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審查之時程,請備妥本案之申請文件,於98年9月30日(三)前寄送至臺北縣政府教育局教育研究發展科林例怡小姐(220臺北縣板橋市中山路1段161號21樓,02-29603456轉2602)收,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受理。
(二)其他學校請於98年10月14日(三)前,備妥本案之申請文件寄送至台北縣教育研究發展中心研究發展組林瑜一老師(220臺北縣板橋市僑中1街1-1號,02-80723456轉302)收,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受理。
二、申請文件:
本案申請文件應包含下列內容:
(一)「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實施計畫」(如附件1)。
(二)「教師專業學習社群」資料彙整表(如附件2)。
(三)「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申請書」(如附件3)。
(四)上述文件之電子檔光碟1份。
捌、審查要點:
一、由本局遴聘學者、專家擔任審查委員,並依據審查向度及評分比例進行審查。
三、通過補助單位所提之計畫書必須達到最低審查標準70分(含)以上,否則視為審查未通過。
四、審查面向及評分比例如下:
(一)目標符合性(佔25%):能配合本計畫之精進教學目標和重點,建構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及支持系統,形塑社群文化。
(二)內容發展性(佔25%):能結合本縣教育發展之品格、健康、自然、能力四大主軸,提升教師在職進修之品質與效能,深化專業內涵。
(三)方案有效性(佔25%):規劃方式能滿足學校本位之教師精進教學需求,並能達到「改進教學」提升學生學習成效的目的。
(四)多元與創新(佔25%):能發展在地化之適性、多元、創意之教材、教法與評量,創新適性教學。
玖、審查結果:
一、已核定為98學年度「教育部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學校之本案計畫,由本局遴聘學者專家擔任審查委員,經縣內初審後,於10月上旬函知縣內初審結果。並彙整初審通過之各校計畫續送教育部進行複審。俟教育部正式來函告知複審結果後,再正式發函通知。
二、本案其他學校之計畫,由本局遴聘學者專家擔任審查委員,進行縣內初審。縣內審查結果將於98年10月下旬函知縣內初審結果。並彙整縣內審查結果續送教育部進行複審。俟教育部正式來函告知複審結果後,再正式發函通知。
玖、經費請撥與核銷
一、本案經費分兩期撥付,以專款專用方式處理,不得挪為他用。
二、本計畫於100年1月31日前辦理核結完畢。核結時應繳交收支結算表1式2份(如有剩餘款除收支結算表外,尚須繳交繳款書影本2份),並請一併繳交書面成果報告及電子檔光碟各2份,其內容應包含:
(一)前言。
(二)量之分析(含:經費核撥數與結餘數、社群名稱與數量、社群參加人數、活動場次數量及名稱)。
(三)質性資料與分析(含:歷次活動或會議記錄、研發之課程或教材教法、教師專業成長提升與學生學習成效之客觀分析、學校組織文化之改變、教師需求滿意度分析)。
(四)活動書面資料與相關照片。
(五)1場專業學習社群活動影音檔。
三、其餘重要文件如原始憑證等,應存留備查。
拾、成效考核
一、學校之執行情形,應接受教育部及教育局相關小組之訪視。
二、經費應於規定時程前進行核結、成果報告應彙整詳實,並於時效內完成各項填報資料等配合工作。
三、本案之辦理成效將做為下年度經費補助之參據。
四、本局得依各項執行成效,依權責給予參與教師敘獎鼓勵。
拾壹、獲本案經費補助學校應配合事項:
一、參與本局辦理之期初說明會、期中討論會與期末成果發表會,讓彼此有分享交流的機會。
二、參加之計畫請自留影本,無論是否入選,皆不退回。
三、參加之計畫如有違反著作權法經有關機關處罰確定者,取消其補助資格,並自負相關責任。
四、若經通審核通過而獲補助之本案計畫成果全部內容,本府有權收編為專輯印行。
五、相關計畫內容、表格,請逕至電子公文下載。
六、經費概算表金額之單價請依本申請要點之經費支出項目及標準辦理。
七、本經費概算表寄出前請務必核章並影印留存。
拾貳、本計畫奉核定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附件
附件1:「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實施計畫」
附件2:「教師專業學習社群」資料彙整表
附件3:「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