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與美國教育測驗服務社(ETS)臺灣區代表協洽於本(98)年12月28日至29日,假本府行政大樓辦理多益(TOEIC)英語測驗到考服務,請鼓勵同仁踴躍報考,請 查照轉知。
一、 依據「臺北縣政府提升公務人員英語能力輔導與獎勵措施」辦理。又依該措施規定,通過全民英檢初、中級給予嘉獎1次;中高級、高級給予嘉獎2次及優級給予記功1次,其他相當英語能力測驗者比照上述等級獎勵。
二、 查多益(TOEIC)英語測驗成績在225至545分者即相當於通過全民英檢初級(聽力測驗110分以上;閱讀測驗115分以上),為協助同仁通過英語檢定,爰辦理本次測驗活動,本次測驗相關事項如下:
(一) 測驗日期及場次:
1. 第一場次:12月28日(星期一)上午9時30分至12時。
2. 第二場次:12月28日(星期一)下午2時至4時30分。
3. 第三場次:12月29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至12時。
4. 第四場次:12月29日(星期二)下午2時至4時30分。
(二) 報名方式及人數:自98年11月9日(星期一)至98年12月3日(星期四),一律採用網路報名(報名網址為http://service.toeic.com.tw/publicURL/login.jsp?CompanyID=1000011&CheckID=2BCFZU),每場次55人,額滿為止。
(三) 報名費用:新台幣1,240元,由報考人自付,並請於報名後依限繳費,准考證預計於98年12月17日寄發。
(四) 測驗地點:臺北縣政府511簡報室(臺北縣板橋市中山路一段161號5樓)。
(五) 報名資格:本府各局處會及所屬機關學校、本縣各鄉鎮市公所、代表會公務人員(含約聘僱、技工,不含教師),本次測驗僅供上揭人員報名,若經查證報名資料非上列人員,測驗當日將不得入場,報名費用恕不退費,亦不得要求延期或變更測驗地點。
(六) 測驗日如遇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天然災害,將擇期再辦理。
三、 經機關(單位)同意參加本測驗人員,得以公假登記(惟府內同仁毋須再請公假)。
(臺北縣政府98.10.19北府人三字第098088215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