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chinchin
{{ $t('FEZ002') }}教學組|
一、依據教育部98年11月9日台國(二)字第0980195052號函辦理
。
二、有關因流感首次停課班級之補課方式,仍請依照98年9月9
日北教國字第0980755780號函相關規定辦理。
三、針對停課2次以上班級之補課方式,授權各校課程發展委
員會,在同時考量老師、學生作息及學生最佳學習效果之
前提下,將居家學習進度與正式課程進度做結合,以降低
重覆停課班級之補課困擾。
四、首次停課或重複停課班級之補課時段,均得視需求於早自
習進行補課,惟午休仍應維持原作息,每週週六、週日辦
理補課時,建議以擇1日為宜,以維護學生身心健康。
五、各校因流感停課後之補課計畫請留校備查,免報局備查。
六、有關流感停課之補課鐘點費或補休假事宜,將另函通知。
七、如有相關事宜,高中職請洽中教科鄭小姐(分機2705);國
中小請洽小教科陳小姐(分機2609)。
{{ $t('FEZ003') }}2009-11-14
{{ $t('FEZ014') }}2009-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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