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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林口區麗園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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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信託基金林蘇珊珊照護基金隔代教養清寒助學金申請

公益信託基金林蘇珊珊照護基金隔代教養清寒助學金申請

一、申請對象
本校具有新北市學籍之國小、國中及高中學生,符合下列條件者得提出申請:

  1. 屬隔代教養家庭,且家庭經濟狀況清寒、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
  2. 學生努力向學,且操行成績及格。
  3. 申請學生之祖父母其中一位須年滿65歲以上;原住民祖父母須年滿55歲以上。但祖父母一方或學生本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有相關證明因病無法工作者,不在此限。
  4. 須檢附低收入戶或清寒等相關證明文件,以及在校學業、操行成績證明。

二、獎助金額

  • 國小:每人每學期新臺幣6,000元
  • 國中:每人每學期新臺幣8,000元
  • 高中:每人每學期新臺幣10,000元

每校申請名額以2至7人為原則,學校將依規定進行資格初審及篩選。

三、申請期限
本學期申請期間為115年9月15日至115年10月15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請方式
有意申請之學生,請洽班級導師,由導師協助填寫申請表,並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後,於期限內送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五、應備文件

  1. 隔代教養清寒獎助學金申請表。
  2. 在校每學期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證明。
  3.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清寒相關證明文件。
  4. 符合資格之祖父母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5. 其他依申請資格所需之相關證明文件。

※請務必確認申請資料及證明文件完整,資料缺件或逾期者,將不予受理及審核,亦不另行通知補件。

六、重要提醒
本次為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隔代教養清寒獎助學金」最後一次辦理,基金會自本次申請後將不再辦理本項助學金,符合資格且有需求之學生請把握本次申請機會。

七、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
協辦單位:新北市立三重高級中學、新北市立三重高中教育發展基金會

如對申請資格或申請文件有疑問,請先洽本校教務處註冊組,由學校承辦窗口統一向基金會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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