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6年度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需要協助學生第1梯次補助計畫案
【獎助學金】116年度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需要協助學生第1梯次補助計畫,請符合資格學生踴躍申請
公告內容
一、依據:
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需要協助學生實施要點及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115年8月21日湖農工學產字第1150006746號函辦理。
二、計畫執行期程及申請期限:
(一)執行期程:116年1月1日至116年11月30日。
(二)申請期間:115年9月1日(星期二)至115年9月30日(星期三)。
(三)申請學校須於期限內完成線上填報,並於115年9月30日前將書面資料免備文掛號寄送本局,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補助對象:
具體殊專長且有經濟協助需求之學生,符合下列身分之一者:
(一)低收入戶家庭學生。
(二)中低收入戶家庭學生。
(三)特殊境遇家庭、遭遇困境家庭或清寒家庭學生(須檢具村里長證明或學校師長家庭訪問紀錄)。
四、申請項目:
(一)體育類。
(二)音樂類。
(三)藝術類。
(四)舞蹈類。
五、申請限制及注意事項:
(一)特殊專長比賽:各類比賽團隊每校每年以申請1案為限。
(二)個人特殊專長培訓:每名需要協助學生每年以申請1案為限,每案限提報1名學生;如有2名以上學生,請分別提報計畫。
(三)已獲其他政府機關補助之計畫,不得重複申請。
(四)團隊計畫以需要協助學生人數及比例較高者優先補助。
(五)經費以學生培訓或比賽所需費用為優先,外聘教師鐘點費編列不得逾計畫總經費50%。
(六)上年度獲補助但尚未完成核結者,須完成核結後,始得請領本年度補助款。
六、申請方式:
採線上填報及函送書面資料方式辦理。本府所轄各級學校須經由本府核轉紙本資料。相關申請表件及最新申請注意事項,請至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教育部學產基金」專區下載。
七、應檢附資料:
(一)申請書。
(二)經費概算表(須校長親自核章)。
(三)計畫書(含完整授課時程表)。
(四)專業指導人員名冊。
(五)學生名冊(須核章)。
(六)學生專長證明目錄。
(七)切結書(須核章並加蓋學校印信)。
(八)專業指導人員學經歷及相關證照影本。
(九)學生專長證明文件影本。
※書面資料請使用最新申請表件,勿沿用往例資料修改;資料彙整核章後請以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勿裝訂。
八、承辦單位及聯絡方式:
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承辦人:施博元
電話:037-992216轉711
E-mail:shiboyuan@mail.edu.tw
九、檢附相關申請表件及實施要點各1份,請參閱附件。
附件
- 申請書
- 經費申請表
- 計畫書
- 專業指導人員名冊
- 學生名冊
- 專長證明目錄
- 切結書
- 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
- 專長項目表
- 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需要協助學生實施要點
- 家訪紀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