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新北市溫馨助學圓夢獎助金申請
【獎助學金】新北市溫馨助學圓夢獎助金115學年度「新申請生」申請開始,請符合資格學生於期限內提出申請
公告內容
一、依據:
新北市115學年度溫馨助學圓夢基金實施計畫辦理。
二、申請對象:
(一)設籍新北市,且就讀新北市立國中小之卓越清寒學生。
(二)設籍新北市,且就讀公立高中職、本市私立高中職(含五專學制1至3年級)之學生。
(三)設籍新北市,且就讀新北市教育局核定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四)本計畫另擴大獎助對象,新增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名額5名,獎助金額依各教育階段辦理。
(五)設有建教合作班之高職,可另推薦1名建教合作班學生。
三、弱勢資格參考標準:
本市社會局公告之中低收入戶申請標準如下:
(一)全家人口平均所得每人每月低於新臺幣24,600元。
(二)全戶動產平均金額每人每年未超過新臺幣135,000元。
(三)全戶不動產平均金額每人每年未超過新臺幣650萬元。
四、申請方式:
(一)本案採線上申請,無須報送紙本資料。
(二)請符合資格之學生及家長填寫紙本申請表,並備妥相關證明文件。
(三)學校協助將申請資料轉成電子檔,完成初審後,再由學校至線上系統填報及上傳資料。
(四)申請學生所繳資料由學校進行初審,相關證明文件可包含成績證明、體育獲獎證明等。
五、申請期限:
即日起至115年10月5日(星期一)下午4時止,逾期不予受理。
六、家訪查核:
首次申請本計畫獎助之學生,將由本局安排學校社工師以實地訪視、面談等方式進行家訪查核。申請學生及家長應配合訪查,拒絕接受訪查者將取消受獎助資格。
七、受獎助者配合事項:
(一)獲獎助學生須提出獎助金使用計畫。
(二)獲獎助之高中學生,有義務參加115學年度第2學期辦理之「與圓夢學長姐有約」活動,以協助大學學測準備及研習增能。
八、補助方式:
本案補助助學費及生活費,於公告核定後辦理匯款。
九、體育績優學生:
為支持弱勢體育績優學生持續發展體育專長,本府體育局已將「新北市體育績優圓夢實施計畫」評審標準納入本計畫。符合資格之弱勢體育績優學生,請依本案申請期程及規定提出申請。
十、相關申請表件及說明:
請參閱附件,並依規定備妥相關資料後提出申請。
十一、其他補助計畫:
本府體育局另訂有「新北市運動新星培力計畫」,提供獲本計畫獎助之體育特殊展能學生在學期間所需之訓練費補助,相關辦理方式將於獲獎名單確定後另行通知。
十二、承辦聯絡資訊:
有關「新北市運動新星培力計畫」事宜,請洽新北市政府體育局學校體育科陳乃瑛小姐。
電話:(02)2962-0462分機162
E-mail:AC7341@ntpc.gov.tw
線上申請
請學校承辦人依規定至線上表單填報:
溫馨助學圓夢獎助金線上申請表
附件
- 新北市115學年度溫馨助學圓夢基金實施計畫
- 申請表件
- 新北市體育重點學校遴選參考盃賽一覽表
- 線上申請填報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