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獎助學金】財團法人新北市太陽之子教育基金會「清寒優秀學生助學方案」,歡迎符合資格學生提出申請
一、計畫目的:
財團法人新北市太陽之子教育基金會為協助新北市家境清寒、學業優秀且具特殊才能或發展潛力之學生,提供學習及就學相關經費補助,鼓勵學生穩定向學、發展個人專長。
二、申請對象及資格:
就讀新北市國小、國中及高中之在學學生,且須同時符合以下三項條件:
(一)**家境清寒:**須提供相關經濟證明文件,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家庭經濟狀況說明等。
(二)學業成績優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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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及國中學生:前一學年平均成績達90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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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學生:前一學年平均成績達85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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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達上述標準者,須檢附導師或學校推薦函,說明學生之特殊潛力,供基金會審核。
(三)具備特殊才能或發展潛力:
如語文、數理、科技創作、邏輯思考等領域,並須由任課教師或導師具名推薦,說明學生特質及發展潛力。
三、補助金額及用途:
(一)每人每年補助金額為新臺幣2萬元至20萬元,實際金額由基金會審查小組依個案情況核定。
(二)補助以學生學習及就學相關費用為原則,包括學雜費、書籍費、文具費、學習設備費、課程費、檢定費、競賽費等。
(三)一般餐費、家庭生活費及其他與學生學習或就學無直接關聯之支出,不列入補助範圍。
四、申請時間:
本方案採全年受理、分批審查方式辦理,實際審查及核定時程由基金會另行通知。
五、申請方式:
(一)由學校推薦符合資格之學生,學生須填寫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交由學校提報基金會。
(二)請有意申請之家長先詳閱附件實施辦法,確認符合申請資格後,自行填妥申請表並備齊相關證明文件。
(三)申請表中「導師/推薦教師說明」及「校方評鑑」部分,由學校相關人員協助填寫及核章。
(四)請家長將完整申請資料交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由學校協助審核資料及辦理後續推薦送件事宜。
(五)申請文件由學校彙整後,以掛號方式寄送基金會。
六、應備文件:
(一)申請書1份。
(二)當年度全家人口戶籍謄本1份。
(三)最近一年度全家人口所得資料,包括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
(四)最近一年度全家人口財產資料(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五)學生前一學年成績單1份。
(六)學生特殊才能或潛力領域之佐證資料,如獎狀、證書、作品照片等。
(七)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身心障礙證明、重大傷病卡或診斷證明等(依個案情況檢附)。
(八)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
(九)肖像權授權同意書。
※曾提出申請且距前次繳交完整文件未滿2年者,部分戶籍、所得及財產資料得依規定免附,惟仍須提供最新申請書、成績單及相關資料。
七、審查及後續配合事項:
(一)基金會將進行書面審查,通過者再安排至校訪視,了解學生家庭經濟及學習狀況。
(二)獲補助學生原則上每學期須提供成績單、學習紀錄及經費使用概況等資料,以利基金會追蹤。
(三)基金會每學年辦理「太陽之子學子聚會」,邀請受助學生參與。
(四)補助款由學校指定承辦人員代領代管,依實際學習支出憑證辦理申請支用。
八、其他注意事項:
(一)本助學方案除審查家庭經濟及學業成績外,亦重視學生是否具備特殊才能或發展潛力,並非符合清寒及成績標準即可獲得補助。
(二)全家每人每月平均收入超過當年度最低基本工資者,不符合申請資格。
(三)申請結果及實際補助金額,以基金會審查核定為準。
(四)請家長務必詳閱附件實施辦法,並備妥完整申請資料,以利學校辦理推薦及送件作業。
九、基金會聯絡資訊:
財團法人新北市太陽之子教育基金會
官方網站:https://sunoson.org
聯絡電話:
(02)2221-7000分機8822,溫小姐
(02)8245-5250分機2023,簡小姐
電子信箱:contact@sunoson.org
十、詳細申請規定及相關表件,請參閱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