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kohome123
{{ $t('FEZ002') }}課程組|
一`依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98年3月27日文貳字第0983108317號函辦理。
二`申請期程:98年4月1日至5月31日下午5時止。
三`補助對象:全國公私立小學專任教師。
四`申請程序:請檢附所有申請文件(詳附件)於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文建會第二處(10049臺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30之1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五`詳細辦法請見附件或洽(02)2343-4114周小姐。
{{ $t('FEZ012') }}
{{ $t('FEZ003') }}2009-04-02
{{ $t('FEZ014') }}2009-04-13|
{{ $t('FEZ005') }}77|